项目概况
楚雄州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贵单位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0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WH-532300-2022-0015-0101
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平台建设
预算金额:36.00万元
最高限价:36.00万元
服务范围:楚雄州公安局及十县(市)公安局项目审计管理平台建设,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约期限:驻场服务1年,质保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提供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2022年2月以后成立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社保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4《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2年6月7日每天上午8点00分至2022年6月13日18点00分。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0元/份。
申请人购买采购文件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扫描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提供)。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参会人员需提供“两码”(健康码、行程码(行程码不能带*号))当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还需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纸质报告一份。
时间:2022年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1.申请保证金:
(1)申请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申请保证金金额:¥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3)银行转账:申请人的申请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由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申请人放弃参与本项目磋商。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25020110192450314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2.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媒体上公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
联系方式:13987868200
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13508781404
日期: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