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曲靖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3日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WH-530300-2022-0089-0102
2.项目名称:曲靖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建设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65元/小时
5.建设工期:中标后40天完成项目施工
6.招标内容:
(1)学校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项目将由合作方全额出资进行建设,充电点不少于360个。在保证达到学校建设目标的同时,降低师生电动自行车充电成本。充电桩管理费收费最高限价为:0.65元/小时,由建设方向充电用户收取充电管理费。最终价格以合作单位报价为准,不得高于0.65元/小时,不得征收其他任何费用。
(2)合作期为5年,合作期满后充电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学校(于充电桩项目投入建设30天后开始计算),合作单位须按照曲靖师范学院节能监管平台的接入要求,安装远传交流电表作为用电计量工具,所涉费用由合作单位承担,合作单位需按季度向学校缴纳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电费,每度电按学校商业用电价格进行收取(0.575元)。
(3)合作单位必须安排2名及以上专业管理人员驻校进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的运营管理和修护,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建设和维护充电设备,遇到设备故障时要快速维修,力保设备安全服务无间断。
(4)在合作期内,学校不再引进其他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和电动自行车充电项目,如需引进共享电动助力车进校服务,经学校与合作单位双方协商,经学校同意后,合作单位可主导共享电动助力车引进项目,引进的共享电动助力车服务随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项目合同结束而结束。
(5)合作单位在服务期限内,需为所有充电设施设备进行投保,一旦发生充电设施设备导致的非人为因素外造成的意外事故和用户财产损失,以便理赔。
(6)合作单位安装智能充电桩数量不少于360个充电点及规范停车配套设施设备。合作单位在合作期限内,不得随意拆除或减少设备数量。如现有设备仍无法满足学校正常充电需求时经双方协商后,合作单位需按照学校要求,增加安装设备,合作期满后所有智能充电设施设备全部无偿移交给学校。
6.安装地点:结合宿舍区域科学规划,以方便充电和规范停放为目的,计划在3个区域进行安装(具体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代理机构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投标人也可自行提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请供应商于我公司工作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3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内,携带
①加盖公章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电子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指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出示,应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④身份证原件
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获取采购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2年06月17日14时30分~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时间:2022年0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师范学院
地址:曲靖市经开区三江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金梅
电 话:13649664671
2022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