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麒麟区2025年中心城区防洪清淤及局部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招标内容:麒麟区2025年中心城区防洪清淤及局部设施改造,含清淤、破除路面、管网、路面恢复、零星机械台班及人工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评审费用、施工期间驻现场代表等后续服务的费用、因施工工期的不确定性至施工现场监理服务相应顺延的费用、为完成业主委托的任务产生的必要辅助费用、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
(4)质量要求:监理及咨询服务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验收标准及云南省的相关规定。
(5)采购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在磋商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书原件或复印件;
③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3)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在磋商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档加盖鲜章,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命名文件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013683623@qq.com邮箱。需“邮箱确认”成功才能参与投标,请提供完整、清晰可辨的报名资料,资料不全或造假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报名电话:15808742325,联系人:赵昆。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400.00元/份,售后不退。
(5)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会议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2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会议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5.发布公告地点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银屯路中段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楼
联系方式:0874-3187322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系人:吴海燕/樊利华/马绒丽
联系方式:0874-3218199/1376955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