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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6-10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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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5年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0400-2025-0030-0101

    项目名称:2025年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其中:标段1为:1920000.00元;标段2为:380000.00元;

    最高限价:2300000.00元。其中:标段1为:1920000.00元;标段2为:380000.00元;

    采购需求:完成2025年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具体采购5%甲氨基阿维菌素,60000袋剂型:可溶粒剂或微乳剂,登记作物包括玉米,规格10g/袋。(预算金额18万元)戊唑醇复配剂,戊唑醇含量≥30%,40000袋剂型:悬浮剂,登记作物包括玉米,规格10g/袋。(预算金额20万元)。复合肥(N:P:k=15:15:15)硫酸钾型,颗粒剂,40kg/袋,12000袋(预算金额192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种类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是否进口备注
    标段1
    1肥料复合肥120001601920000.00核心产品
    合计金额(元)1920000.00
    标段2
    1农药5%甲氨基阿维菌素600003.00180000.00
    2戊唑醇复配剂400005.00200000.00核心产品
    合计金额(元)380000.00
    标段1+标段2:总计金额(元)23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和供货,并验收交付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玉溪市新平县内)。

    质保要求:质保期为二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自采购人全部最终验收合格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显示的时间起算质保期)。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合格正品,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与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成立不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投标人,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注: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企业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分。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一:投标人为化肥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农业肥料使用证(肥料登记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化肥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登记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2)标段二: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产品须三证齐全。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须三证齐全。

    注:农药产品三证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网上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0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网上递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发布,采购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古城街道新平大道28号

    联系方式:矣师 15912392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冉冉、刘蓉燕

    电      话:18787778537、18887755568

    4.电子投标技术支持:4000034588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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