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的委托,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017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WHNJ-2017-015),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017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预算金额:2.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本次采购项目为全包项目,即、除去产品外,还包括所有其他费用,如、运输费、人员差旅费、安装调试费、辅材费用等全部费用。
3.4 投标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提供厂家授权代理文件及质量保证书,必须是全新且外观和内在品质良好。
3.5 本地有经营点并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承诺保证,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产品使用培训服务。具有投标前两年内与其他单位类似的成功合作实施案例。
四、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等同或者优于“参考配置要求”,参考配置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1 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 14 日至2017年0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二楼(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同心路66号)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来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招投标信息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备查。
8.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四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伍佰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户名: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账 户:2502 0110 1924 5031 465
注意事项:
1)银行电汇必须是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至以上账户。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实际到账为准,未到账的保证金一律视为申请人未提交保证金。
2)被授予合同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被授予合同人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和付清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归还(无息)。未被授予合同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无息)归还。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投标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达 联系人:郜礼彬
电 话:18988378589 电 话:0886-356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