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的委托对楚雄州看守所驻警二中队执勤设施、生活设施等采购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1项目名称:楚雄州看守所驻警二中队执勤设施、生活设施等采购项目;
包1:通信设施,值班室、电视会议室、备勤室、监门哨、网络学习室通信设施采购一批,采购预算价:318620.00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2:执勤设施,采购执勤设施一批,采购预算价:57220.00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3:生活设施,厨房设备采购一批,采购预算价:117822.00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4:标示牌,采购各类标识牌一批,采购预算价:20410.00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4供货期:2017年10月4日前完成;
1.5地点:楚雄州看守所;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资金来源:楚雄州看守所驻警二中队经费。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企业未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3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3.4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对以上标包分别申请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1供应商代表持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证件原件: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若企业未办理“三证合一”登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②法人身份证明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报名的不提供)。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交代理机构留存。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包1每套600.00元、包2每套300.00元、包3每套:400.00元/份、包4每套:200.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6、磋商保证金:
包1: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包2: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包3:人民币1100.00元(大写:壹仟壹佰元整);
包4: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
7、 磋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2017年9月21日08:30时至09:00时止。
7.2递交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会议室(楚雄市鹿城镇西小山7号(武警支队)),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17年9月21日09:00时。
8.2磋商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会议室(楚雄市鹿城镇西小山7号(武警支队))。
9、发布公告媒体: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媒体上公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西小山7号(武警支队)
联系人:彭股长
联系电话:130134339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
联系人:王鸿彬
电话:13099833266 0878-3028128
日期: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