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财库[2015]1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的委托,现对 景谷县文体中心场馆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谷县文体中心场馆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2采购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3项目编号:〔旺招字〕PEJG17-002;
2.4采购预算价及采购内容:
标包号 |
采购预算价 |
主要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
A包 |
¥554万元 |
多功能报告厅配套设施设备 |
B包 |
¥351万元 |
数字图书馆及相关业务配套设备 |
C包 |
¥469万元 |
游泳馆智能化配套设备及赛事保障系统 |
D包 |
¥294万元 |
综合训练馆智能化配套设备及保障系统 |
E包 |
¥335万元 |
文体中心园区建筑智能化系统 |
F包 |
¥168万元 |
文体中心智能安防系统 |
G包 |
¥100万元 |
多功能陈列馆声光电展系统、装修、设计 |
各标包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各标包的采购预算,供应商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专用工具费、税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施工费、安装费、调试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保修费、人员培训费等一切费用。 |
2.5供货安装期: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6交货安装地点:普洱市景谷县文体中心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
3.3各标包专项资格要求:
标包号 |
供应商资质最低要求 |
A包 |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机电工程)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包 |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C包 |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机电工程)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D包 |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机电工程)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包 |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
F包 |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程); 3)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壹级资质; |
G包 |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4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法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的规定提供入滇信息登记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3.5供应商市场信誉良好,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3.6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且须提供主要产品(主要产品指: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标记“★”标识的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及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制造商公章)彩色复印件。
3.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完全满足实施项目的相应条件,具备履行合同的售后服务、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能力。
3.8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全新原装正品,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若产品纳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的,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9供应商有一个及以上类似性质、投资规模、复杂程度的设备供货安装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为证明),采购人将对业绩证明材料核查真实有效性,若经查实业绩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处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0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A包、C包、D包提供);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A包、B包、C包、D包、E包、F包提供);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供应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7)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协议书原件);
8)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可不提供);
10)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11)上述(1)至(6)项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 年 3 月 17 日 13 时00分,地点为: 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和《普洱政务服务网》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采购代理公司: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明辉 联系人: 高伟
电 话: 0879-5221545 联系电话: 183 8790 5413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