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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云南省施甸县旧城乡新鱿旺村蚌塘组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2016-12-27
    •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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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云南省施甸县旧城乡新鱿旺村蚌塘组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国土资环(2016)122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

    2.2项目概况:项目预算总投资298.28万元 ,本次招标规模:一标段174.02万元,二标段6.99万元;

    2.3工    期:总工期100天;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合同段)。

    标段

    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

    云南省施甸县旧城乡新鱿旺村蚌塘组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第二标段

    云南省施甸县旧城乡新鱿旺村蚌塘组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1.3.拟派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或待建)工程;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1.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3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4 诉讼和履约要求:申请人近3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6 12 27 日至2017 1  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办事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水景步行街东一区28-29号)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证件及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第一标段: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600/份 ,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项目经理身份证;(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9)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10)企业到项目所在地(施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已办理“三证合”的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8)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 1 19 9  00 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网及施甸县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人:施甸县国土资源局

       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  

    人:郭维闯        

    联系电话:1357750023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水景步行街东一区28-29号

    人:李洪伟         

    联系电话/传真:0875-212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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