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WHCG2016—41)以邀请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临翔区博圣酒店用品批发部、临翔区景华腾龙酒店用品批发部、临翔区太和酒店用品经营部参加谈判。
一、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 |
规格和详细性能要求 |
数量 |
备注 |
厨房设备 |
详见谈判文件 |
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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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金额:180000.00元。
3、供货及安装地点:临翔区范围内(业主方指定地点)。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指导培训等内容。(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5、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免费质量维修保用期(单项设备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维修仅收取成本费用。
6、故障响应时间:应于当日内响应并派专人到场售后服务。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谈判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所投产品“消毒柜、单炒一汤电磁灶、单大锅电磁灶、四门冰柜、单门蒸饭车”须具有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所投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标准并须保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收到邀请函的单位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办事处报名。
2、请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需现场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贰仟元整)。招标文件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办事处(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5栋5-1号);
4、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14:40—15:00(北京时间)。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楼会议室。
6、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15:00(北京时间)。
四、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之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15987276456
六、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5栋5-1号(临沧办事处)。
联系人:李忠琴 联系电话:088.-2155980 18806960903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