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景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景住建联发【2016】53号 批准的
景谷县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景谷镇垃圾收运工程(工程类) 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
景谷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景谷县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景谷镇垃圾收运工程(工程类)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景谷镇 ;
2.2建设规模:
垃圾收集房修复9座;建筑面积约152.82㎡ ;
2.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计划总投资:
约31.5 万元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7资金到位情况:
已到位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
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 及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
3.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4.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竞标者,请于
2016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8 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普洱市龙生路62号5楼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普洱市外企业入普基本信息登记证;
5、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8、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9、上述(1)至(5)项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详见谈判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景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9-2312188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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