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受鲁甸县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的委托,由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鲁甸县茨院乡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场地平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下发了《终止招标通知书》,重新启动招标工作时间将另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请各投标人持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招标文件费和图纸费。在此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积极参与。
招标人:
鲁甸县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盖章)
地 址:
鲁甸县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
联系人:
戈时
联系电话:
0870-812437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
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 系 人:
朱丽英
联系电话:
(0871)65617773、15887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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