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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文山州农业科学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智能玻璃温室地暖管”的公示

    •  2016-04-25
    •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
    •  次浏览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采 购 人: 文山壮族苗族自助州农业科学院
    (二)项目名称:文山州农业科学院智能玻璃温室地暖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文山州农业科学院智能温室增加的地暖管项目由增温系统、探头预埋、镀锌钢网、辅材一批等构成,建设面积268.8㎡,预算: 17.94万元。
     
    二、文山州农业科学院玻璃温室建设共2个,建设面积为537.6㎡,总投资228.63万元,于2015年8月3日15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完成了智能玻璃温室1间、温室太阳能-热泵供热系统的招标工作。由于受资金压力的影响只考虑建设1个温室的增温系统,待后续资金到位再进行下一步的建设工作。增温系统中的地暖管是埋在种植槽下面(地下隐蔽工程),如果现在不做好地下部分的安装工作,会影响到整个智能温室的稳定性,甚至会导致重复建设情况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再增加另一个温室地下部分地暖的建设。为确保项目标准的延续性和一致性,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地暖物资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根据文山州财政局(文财采【2014】10号)文件情形(四)的要求: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自己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现就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供货供应商:昆明同兴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智能玻璃温室二包中标单位),公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官渡镇官渡村。
     
    四、附件:“文山州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文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文山州文山市泰康西路     联系电话:0876-303752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6-2622259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地址:文山市七花南路龙福Ⅳ苑八幢3单元201室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文山市环城南路1号(文山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6-2184120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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