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森林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市红塔区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全景摄像机11台,指挥/签字摄像机2台,审讯主机2台,拾音器6个,温湿度显示屏2块等。
(三)采购预算:255715.49元
二、项目申请原因及理由
按照《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加快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法场所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云森公科传发【2013】92号)文件要求:“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上下互联”。目前省市两级森林公安皆采用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审讯系统软硬件产品,且项目建设已完成。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一)公司名称: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安路1187号
四、专家信息及专家意见表
玉溪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森林公安局 |
项目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化建设方案 |
项目金额 |
预算价:255715.49元 |
专家1 |
专家姓名:罗勇
工作单位: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
专家2 |
专家姓名:方泽军
工作单位:市教育局电教馆
职称:高级教师 |
专家3 |
专家姓名:姚国庆
工作单位:市工信委
职称:高级工程师 |
综合论证意见 |
按照《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加快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法场所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云森公科传发【2013】92号)文件要求:“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上下互联”。目前省市两级森林公安皆采用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审讯系统软硬件产品,且项目建设已完成。
结合本项目实际,该项目符合《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玉财采〔2014〕7号)第二条第(九)款“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之规定,专家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森林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瑞峰路29号
联系人:周 师
联系电话:0877-611717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大道40号建银广场5幢1单元202号
联系人:李 师
联系电话:0877—266737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红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办公室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44号
联系电话:0877-2073976
玉溪市红塔区森林公安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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