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麒麟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YN2026-DLGK-C0012-B0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麒麟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税价:¥115.00万元/年(大写:每年壹佰壹拾伍万元整),三年共计:¥345.00万元(大写:叁佰肆拾伍万元整)。
4.项目内容:为保障麒麟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早餐、中餐、晚餐。现需一家供应商对紫云路办公区和麒麟巷办公区食堂进行食材配送,配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猪牛羊肉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类,加工食品类,其他农副产品类,水产品类,禽类,蛋类,食堂易耗品如纸巾、洗涤剂、手套、毛巾、锅丝等。
5.食材配送时间:工作日食材配送时间6时30分至12时00分;非工作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加班时间适时保障供应。
6.配送地点:曲靖市麒麟区紫云北路18号、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巷117号。
7.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服务标准:配送物资渠道来源正规,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水果农残不超标,提供当日农残检测证明;肉类必须是当日宰杀,并提供防疫检测证明;调料类物资需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无变质无腐烂,所有货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新鲜肉类从宰杀到送货不得超过8小时;其余产品按国家食品质量标准进行质保,所供产品有明确质保期限的,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位置时,须保证提供的食材在合理的保质期内。
9.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1355-86小麦粉标准、GB/T1355质量标准、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猪肉卫生标准》、GB/T23351-2009 《国家新鲜水果和水果词汇》和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非转基因植物制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许可内容需满足本项目要求),经营项目需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不作要求的除外;
(2)本项目如涉及清真食品的,投标人应具备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的相关资质或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时间: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14:30时;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0日14:30时;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1.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注明法定代表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④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至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3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276252943@qq.com进行报名事宜。文件费:4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6年03月10日14:00~14:30时;
2.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14:3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我方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麒麟区税务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紫云北路18号
联系方式:0874-3216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利华/吴海燕/马绒丽
电 话:1592472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