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调料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调料类)
2.2招标内容:包括使用的盐、味精、辣椒、醋、酱油、花椒、老干妈等,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配送的物资。
2.3服务期限:配送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
2.4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配送,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2.6质量要求:
(1)所供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3)所供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应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所供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应承诺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依法拥有专利权、商标权。
2.7质保期:按国家食品质量标准进行质保,所供产品有明确质保期限的,质保不得低于产品本身质保期的2/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或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7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存档)。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3日13:30~14:0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4:00时;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太和南路
联 系 人:邵工
联系电话:15287915666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 系 人:吴海燕、马绒丽、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1376955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