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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楚雄分局项目第三标段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2025-09-15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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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云发改农经〔2023〕1101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水许可〔2024〕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楚雄分局项目第三标段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楚雄州各县市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个水文站、13个水位站、7处雨量站,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配置两部分,其中基础设施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内容包括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测验河段或断面整治、水位观测设施、视频或其他仪器安装设施、流量泥沙测验设施、降水和蒸发观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供电、给排水、取暖、通信设施、其他设施;设备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水位观测仪器设备、流量测验仪器设备、降水及蒸发等气象要素观测仪器设备、视频监控仪器设备、通信设备、其他设备。项目投资估算为677.38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及试运行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及试运行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竣工资料归档为止)。

    2.5监理周期: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2.6服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5年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需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022年1月1日至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承接过1项(在建或已完)水利水电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监理服务合同,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出规模数据及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说明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作出承诺)。

    3.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段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5.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记录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段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承诺及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主要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或以邮箱报名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方式: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邮箱报名获取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后发至以下邮箱:15987876562@163.com(联系电话:18787854395)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和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30时至15: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5:00时;

    5.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楚雄市鹿城街道办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幢4楼)。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

    地        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北侧彝人旅游文化古镇J19幢

    联   系   人:张水园

    联 系  电 话:18213825213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鹿城街道办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联   系   人:王鸿彬

    联 系  电 话:13099833266

    日期: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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