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海公路分局非财政拨款结余核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4幢3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通海公路分局委托,对通海公路分局非财政拨款结余核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1. 项目编号:WH-530400-2025-0044-0101。
2. 项目名称:通海公路分局非财政拨款结余核查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服务内容:(1)核查通海公路分局 2024 年部门决算中反映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年末数是否真实、准确。追溯数据来源相关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规定,预算会计收支核算是否符合收付实现制确认要求,是否存在挂账往来款虚列收支虚增结余的情况。(2)核查2019年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时非财政拨款结余初始余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对接不准确虚增结余的情况。(3)核查2019-2024年年末结余资金与年末货币资金之间的差额及差额的具体占用情况。
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出具核查报告。
6. 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须确保所有核查程序严格遵循国家最新财经法规、磋商文件约定,不得出现程序性违规或重大法律瑕疵。
7.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65000.00元(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8. 项目地点:通海县境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或分支机构一家报名,总公司或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
5.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提供申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4幢3号)持: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负责人身份证(负责人报名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单位负责人。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2日15时00分,磋商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5时00分。供应商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4幢3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时间:2025年8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4幢3号)会议室。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海公路分局
地址:玉溪市通海县秀山镇挹秀路60号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15911760041
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玉溪分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4幢3号
联系人:刘昶
电话:18487717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