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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师范学院校外到期铺面、空闲房屋招租公告

    •  2025-06-26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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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批复,结合现有商铺、套房、杂物间等的实际情况,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竞租按有效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的原则择优选取承租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曲靖师范学院校外到期铺面、空闲房屋招租

    三、基本概况

    曲靖师范学院环东校区、古城校区、昆明市美丽家园国有资产房屋共计61间/套招租,具体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四、租金交纳: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年租金为月租金×12个月,以后每年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的租金,不足一年的按月结算。

    五、管理要求(招租项目使用规定、租赁期限及履约保证金)

    (一)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承租人经营或租赁期间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文明经营,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周围学习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好商铺周边治安,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等,如因承租人原因发生打架、斗殴、恶意等不良经营的情况,对招租方造成严重影响的,招租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及其工作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如对招租方造成其它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本项目所有商铺、房屋、仓储、物流和车库等变更均须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更不得用作抵押,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租户,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承租人装修时不得改变商铺的主体结构和不得违规私自搭建,装修方案须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需做好室内外原有设施保护爱护工作,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租赁性房产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承租方除承担场地租赁使用费外,在场地(含房屋)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工商、税务、设备投资,改造及装修费、员工工资、有线电视电话费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物业费按社区或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缴纳。若违反以上规定,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要求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还原,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招租方有权对承租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必须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出租方的监督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相关规定。若承租方违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需主动向招租方如实说明情况,并按期整改,若不按期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商务经营的,投标单位或个人须为合法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相关经营经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诚信守法。特殊经营项目的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特殊经营许可证。住宅或杂物间类租赁住宿用的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个人详细信息。若经营和租赁活动中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一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并主动向招租方如实说明情况,并按期整改,若不按期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承租人必须自觉做好承租商铺或房屋内部及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水、废弃物须按招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若因承租人原因引发的安全事件,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若承租人不按要求维护经营商铺或房屋周边卫生,招租方向承租人提出警告,若经招租方3次警告仍不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7.承租方不得以会员卡、充值办卡等形式开展预消费促销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承租人应按要求缴纳水电费和物业费,水电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物业费按社区或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缴纳,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所有包件禁止售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监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禁止售卖的物品,租赁期间所有的经营、使用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现违反的,招租方向承租人提出警告,若经招租方3次警告仍不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0.合同期满,承租方租赁届满前完成承租方资产及人员的搬迁清理工作,不得拆除或破坏装修、改造的固定设施。

    11.无论租赁期限届满与否,若政府统一规划、国家建设和国家政策等原因征用该场地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出租方概不承担收购或补偿承租方投资的任何资产。

    12.甲方仅提供房屋和场地等租赁,承租方的所有行为均为自主行为,承租方自主用工、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及安全等一切法律责任。

    (二)租赁期限:以表内招租时间为准。

    (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向成交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招租项目成交后每间商铺或房屋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年租金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计算结果有小数点的,不保留小数点,取整缴纳,计算不足1000的按1000缴纳)。履约保证金将纳入招租方日常管理、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继续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承租方原因提前退租,出租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保留继续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2.成交人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时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3.承租人提前退租的,承租人除了向招租方缴纳实际产生的租金外,一律扣罚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承租人违反本公告“招租项目使用规定”相关条款的,依照本规定,招租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合同到期,无未处理完的违约、纠纷遗留,则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涉及食品加工类经营项目的承租人需对所经营项目的食品安全负责,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证件,若因承租人原因出现食品安全事件,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六、竞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征信。

    七、获取文件(报名)事宜

    1.竞标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征信报告(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③加盖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竞标人属自然人的,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若有);个人信用报告(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

    3.不接受有违法记录及有1个月(30天)以上的个人征信逾期记录者参与本项目竞价。

    4.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内。

    5.费用:200元/间/套,一经发售,不予退还,因竞标人原因(未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迟到等)未能参与竞价的,均不予退还。

    6.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八、竞价要求:获取文件(报名)满足2家才可开展竞价。不足2家的将发布二次招租公告,两次公告均只有1家参与的,可采用现场协商方式确定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九、竞价时间:2025年07月08日14时00分

    十、竞价入场及身份核验时间:2025年07月08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迟到或未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的不得入场。

    十一、参与竞价时应携带的资料: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人参与竞价,竞价时必须携带获取文件(报名)事宜时的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入场,如身份证原件遗失的,需至相关机构开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明。

    十二、竞价地点: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十三、招租方式:两轮竞价

    第一轮竞价:工作人员将现场发“第一轮竞价表”,由竞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合理报价。第一轮竞价表递交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宣布所有竞价单位(个人)的第一轮竞价报价,第一轮竞价报价最高价为第二轮竞价报价的竞标底价。

    第二轮竞价:工作人员将现场发“第二轮竞价表”,第二轮竞价应在第一轮竞价最高价的基础上进行加价,未加价的单位(个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可勾选放弃竞价选项。第二轮竞价报价最高价为本项目成交价,但出现下述情形除外:

    出现第二轮均不加价的,成交价格为第一轮最高价。

    十四、竞价须知

    1.本项目设最低限价,竞租人的价格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年租金底价)。

    2.本项目为年租金报价,竞租人应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合理报价,不能履约者,将列入学校征信黑名单。

    十五、本次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六、其他要求

    中标人须在30日内完成经营项目应具有的各类证照的办理,并按照新的证照签订租赁协议,逾期不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学校征信黑名单。

    十七、招租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租代理服务费为1000元/间/套,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十八、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曲靖师范学院

    地    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联系方式:朱老师   0874-8998612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昆

    电  话:15808742325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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