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麒麟区联社越州分社营业用房进行招租,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租公告中资格规定的竞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租项目
项目名称:麒麟区联社越州分社营业用房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WH-530100-2025-0075-0101
1.本次招租内容:
越州分社营业用房位于麒麟区越州社区居委会东门村,始建于1999年,主体6层,房屋总建筑1050.60㎡,其一层房屋建筑面积293.97 ㎡;另有后院空地面积89.45 ㎡砖混结构;房屋土地均已确权;资产状态:闲置。
本次出租面积为:383.42㎡(包括房屋建筑面积293.97㎡和后院空地面积89.45㎡)。租用用途综合,水电费及其他市政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招租底价为:房屋单价58.12元/月/㎡,后院空地单价30.00元/月/㎡,合计租金:237228.44元/年。
二、租赁期限
租期:3年。租金支付方式: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租期开始10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的租金。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市政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三、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承租人主要以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国有企业以及社会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以及经营范围合法、证照齐全的个体户;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周围生活秩序。
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更不得用房屋作抵押。
3.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超出商业用房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改变经营项目或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必须接受出租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出租人的相关规定。
5.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承租人不得经营容易滋生黄、赌、毒等易诱发安全隐患的行业。若经营活动中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一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
6.承租人必须自觉做好承租房屋内部及门前屋后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
7.承租人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原有结构及基础设施,承租人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需经得出租单位审核同意,并将装修图纸报出租单位备案。
8.承租人(个人)或承租人高管与出租单位高管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租赁。
四、报名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竞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如愿意参与本次招租,请于招租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办理招租报名手续并领取招租文件;
3.报名时需持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时提供)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自然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竞标人报名后获取招租纸质文件1份。
3.招租文件的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要求
1.竞标人须按照招租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4日14:30至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
1.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3.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租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发布和商铺周围张贴;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271-3号
联系人:冯经理
招租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联系人:樊利华
联系方式:159247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