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楚雄市1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已由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楚雄市1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23〕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生态环境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市1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楚雄市苍岭镇、东华镇、子午镇、中山镇、新村镇、树苴乡、三街镇、八角镇、西舍路镇、大过口乡、大地基乡。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保护区生态受损区域的生态修复工程、监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31.67万元。建设规模分别为:
(1)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
12个饮用水水源地共建设隔离防护网17846米,界标126个,交通警示牌59个,宣传牌56个,界桩148个。
(2)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主要包括:DN300钢带加强HDPE螺旋波纹管1581m,DN200HDPE双壁波纹管9057m,500×600mm截污沟渠1632m,DN50压力钢管410m,de110PVC-U排水管10500m,Φ700塑料成品检查井521座,Φ315户用清扫井550座,一体化提升泵站(Φ×H=1200×3000)2座。
(3)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1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6座(预处理+厌氧池+尾水集水池),2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0座(预处理+厌氧池+尾水集水池),3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7座(预处理+厌氧池+尾水集水池),10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5座(预处理+水解酸化池+生态砾石床+垂直潜流湿地),15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座(预处理+水解酸化池+生态砾石床+垂直潜流湿地)。
(4)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主要包括:关坝河水库生态缓冲带建设面积29.97亩;罗其美水库生态缓冲带建设面积39.29亩。
(5)保护区生态受损区域的生态修复工程
保护区生态受损区域的生态修复工程:关坝河水库生态修复面积21.56亩;落花冲水库生态修复面积30.31亩。
(6)监控能力提升工程
关坝河水库、罗其美水库、自家冲水库、小瓦桥水库、落花冲水库、倒淌河水库、背苦箐水源地共涉及视频监控站点7个。
2.4招标范围:完成楚雄市1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2.5监理周期: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2.6服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4年成立至今的企业无需提供。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在建或已完)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500万元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出规模数据。业绩时效界定: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均为有效)
3.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2022年1月1日至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承接过1项(在建或已完)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500万元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或业主证明或相关造价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出规模数据及负责人姓名,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证明材料未能体现规模数据及负责人姓名的可随同提供相关有效辅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效界定: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均为有效)。
3.6项目组成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常驻工地人数应不少于3人。项目组成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配备的项目组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2022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由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项目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若中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承诺及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主要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6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或以邮箱报名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方式: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邮箱报名获取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后发至以下邮箱:15987876562@163.com(联系电话:18787854395)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和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14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幢4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鹿城南路595号
联 系 人:王福根
联 系 电 话:18788541750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联 系 人:夏绍娟
联 系 电 话:13508781404
日期:2025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