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 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临沧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CWHCG2017-07)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及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
1.1项目编号:LCWHCG2017-07
1.2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前端设备 |
1批 |
2 |
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执法站 |
1批 |
3 |
后台建设 |
1批 |
1.3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实施。
1.6采购预算:4497700.00元(大写:肆佰肆拾玖万柒仟柒佰元整)
2、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2.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安防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4至2016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2.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投标人须提供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出具的交通监控违法抓拍设备管控平台的接入证明文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时间安排:
3.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请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2、资质证书(原件)3、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出具的交通监控违法抓拍设备管控平台的接入证明文件(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需现场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肆万元整)。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办事处(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08:30—09:00时(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四、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之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采购人: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13988327070
六、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5栋5-1号(临沧办事处)。
联系人:李忠琴 联系电话:088.-2155980 18806960903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