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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可以主动要求澄清投标文件里的事项吗?

    •  2022-07-12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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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采购人进入采购行业都会面临顾虑和迷茫,不知道如何才能找到合适供应商,如何采购合适的产品,如何更有效率的工作?供应商可以主动要求澄清投标文件里的事项吗?如何建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吗?对于一些招标流程的细节还不是很了解。
        Q:供应商可以主动要求澄清投标文件里的事项吗?
        A:不行。只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时,供应商才可以进行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Q: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设备是进口的,但投标人投标的设备是国产的,这样的投标算是有效投标吗?
        A:有效。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Q:投标材料没有密封被拒收后,再次密封后提交可以吗?
        A:要看密封后的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是否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
        如果在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再次提交,但截止时间之后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如果在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可以,如果超过了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应当被拒收。
        Q:县财政局可以建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吗?
        A:不可以,应由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审专家库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国家评审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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