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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小知识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是否一定具有投标资格?

    •  2021-05-25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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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提问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是不是一定具有投标资格?

    答:


    并不是,即便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也不一定具有投标资格。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仅仅表明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时具备了投标资格。


    如果资格预审通过后,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仍然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


    对此《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有相关规定: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参考法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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