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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是招投标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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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0日上午10:20,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赵成峰副处长接受媒体采访。

      中国招标周刊:如何认识“互联网+”招标采购?

      赵成峰:“互联网+”招标采购顺应了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跨界融合合深度应用的发展 趋势,时招标投标行业转型升级、招投标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互联网+”招标采购,不 是简单两者的叠加,而是通过互联网与招标采购的融合创新,推动招投标行业的技术进步、效率 提升、管理变革和监管创新。

      在行业发展方面,“互联网+”招标采购将推动从传统的纸质招标投标,向招标采购全过程电子化 、信息化的转变,实现绿色招标采购。同时,通过招标采购的统一流程和标准操作,能够推动招标采购由采购流程服务,延伸至企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带动行业转型升级。

      在监管创新方面,“互联网+”招标采购推动监管体制机制和改革创新,特别是落实国务院简政放 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招投标监管也必须要转变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要从传统的现场监管向电子化的动态监管,监管信息的共享联动,以及行业协同监管的转变,探索创新大 数据监管模式。

      在行业自律方面,基于电子招标采购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信用共享、实时协同监管,能够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自我净化,有助于构筑公平竞争、城市守信的行业自律机制。

      中国电子采购报:互联网招标采购包括很多项目平台建设,那么国家在顶层设计上,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定位以及未来他的建设应该会有哪些措施呢?

      答:现在按照国务院技术改革的方案,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进行一个整合,称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方案,目前这个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待审批,应该很快会印发。在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方案,我们最核心的应该是定位于公共资源的对于一个省的公共服务中心,要适应互联网的趋势,平台不仅仅是场所,应该可以把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招投标、土地和矿产交易 等集中一个场所办公或交易,要用信息化的手段,通过信息化的平台来实现这种交易,而且能够推动者几块的交易以及监管的信息,市场主体的信息的共享,比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专家库的共 享,比如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的信息共享,这是现在立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方案,将来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定位是公共服务的性质,这也是符合电子招投标制度三平台分离的。公共资 源平台在招投标这个领域就定位于是公共服务平台,这是一个核心,当然,因为电子招投标办法里头没有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能建交易平台,实际上是可以建的,他有一个前提,这个交易平 台不是唯一的,应该是开放的,也应该向其他市场化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放端口,要允许对接,这是基本的政策的导向。

      中国电子采购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他的监管部门也是公共资源平台  ,那么开放端口,这个标准怎么建设呢?

      赵成峰:我们正在制定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括行政监督平台的管理办法,进行技术性规范,正在推进过程中。这个办法或技术规范就用来解决这个制度保障问题,如何保障公共交易平台向所 有的交易平台平等开放以及对接,另外,各级公共服务平台,省市以及国家的公共服务平台之间信息的互联,通过这个办法或技术规范来督促和约束他们。

      政府采购信息报:按照规范,到2018年我们需要把所有依法必招的项目都要纳入公共服务平台, 那么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也是适用于招标投标法的,那么类似的一些信息是否也纳入公共服务平台呢?另外,财政部也在建立全国电子化采购交易平台,这些数据共享能否实现?是否有这方 面的考虑?

      赵成峰:对于电子招投标的话,我们只是对于招投标领域进行规范,政府采购则适用政府采购领域的一些规范,包括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但是,目前国务院要专门印发一个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的方案,核心就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包括政府采购、招投标,要纳入一个交易平台来进行操作,基于这个平台来实现信息的公开共享,包括一些监管信息。方案已经对政府采购和招 投标信息的共享已经做了一些规定,将来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建立以后,更多体现在用信息的整合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共享。信息化建设,在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招投标、土地和矿产交易这 四块之间,第一要在统一规则的基础上实现信息的共享,市场主体、监管信息、专家库等信息的共享,利用这些信息的共享来推动这几个领域交易的相互融合。

      中国国际招标网:在接下来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发改委方面可能会有哪些举措, 或可能会从哪些方面来展开工作?

      赵成峰:下一步,国家发改委主要是推动贯彻和落实。我个人理解就是加大力度、提升广度和拓展深度,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的步伐很快,09年还认为电子招投标采购在中国是个初级概念,,经过近2年的快速发展,我们认为,从发展阶段来看,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基于这一现状,从监管和 机制保障以及技术支撑上,从完善制度规范、推动机制创新、促进信息公开共享方面,需要加快工作节奏,力争尽快为互联网+招标采购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和体制环境。

      第二个就是要提升广度,尽管电子招投标已经有了较为良好的发展基础,但是有些行业还是有些观望,我们需要通过规划引领,通过政策引导,来推动电子招标采购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 域、各行业的广泛应用。

      从拓展深度上,通过开展国家电子招投标十点和构筑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促进电子招标投标的深度应用,发挥引领、创新和带动行业发展的作用。

      中国青年报:我们在推广互联网+招标采购系统时,最大的困境是什么?如何克服?另外,在国际 上,其实在欧洲美国包括一些国际组织已经广泛地实施了电子招投标的技术系统,我们在设计这个框架时是否借鉴了一些国际经验?

      赵成峰:首先,电子招标采购国际上肯定也是招标采购发展的趋势,包括欧盟、美国、加拿大还有韩国,实际上更多是基于政府采购的电子招投标流程,我们也学习借鉴了国际经验,但是也还需要 立足于中国的实际需要,国外的电子招标采购有两个层次我认为,一个是政府采购,一个是企业采购,国外的政府采购项目量也不像国内那么大,国外的企业采购更多则类似于企业的供应链管 理。

      国内,从电子招投标领域,一个是依法必招,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另一个是非依法必招项目,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的,也要适用相关法规。还是要规矩国内的发展进行。

      第二个,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两个层面,一个从监管的层面,可能地方或一些部门认识上还是不够,因为传统的招投标更多是事前的资质资格的审批管理,或现场的监督检查,现在要一步迈进 电子化的的监管,和以前的监管模式完全不同,可能会有一些观望,会制约其发展,第二个就是市场层面,电子招投标需要流程的标准化、统一化,可能一些制度规范和机制也还不够,,同时 可能电子招标采购还面临着互联网的安全环境问题,电子招标采购是一个全流程,有的项目数额巨大,安全保障就需要更高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对依法必招项目可能做一些强制性规定,一些规范等,尽快进行制度的规范,抓紧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配套规范等。

      另外,还有部门的协作,组织会同国务院各个相关部门,来进行推广,使电子招投标得到更好应用和发展。(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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