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空置房屋招租进行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竞标人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空置房屋招租;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6-49B;
1.3招租内容:
铺面:原楚雄州商务局(鹿城北路23号)1幢办公楼临街商铺1间,位于鹿城西路与鹿城北路交叉口人行天桥正下方,建筑面积50平米;
办公楼:原楚雄州商务局(鹿城北路23号,州财政局南侧)1幢办公楼在院内的2单元2-6层办公用房合计36间,面积总计约771㎡,其中:2层共10间,面积总计145.5㎡;3层共3间,面积总计116.5㎡;4层共7间,面积总计99㎡;5层共6间,面积总计140㎡;6层共7间,面积总计270㎡;
办公楼:原楚雄州粮食局(鹿城西路26号,新华书店东侧)院内1幢2-4层办公用房合计22间,面积总计约557㎡;其中:2层共7间,面积总计138㎡。三层共11间,面积总计222㎡;4层共4间,面积总计197㎡;
住房:住房2套,面积60㎡/套,2室1厅1厨1卫,原商务局单位职工住房;
1.4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如由此发生损害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根据自身经营要求,在不破坏总体建筑风格和建筑结构的前提下,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对现有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其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指固定无法移动类)无偿的归出租方所有,若出现刻意损坏情况由承租方修复或折现赔偿。
1.6租赁期限:3年,租金一年一付,于当年1月5日前付清,
2、竞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2所有入住人员须服从并受物业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2.3租赁期内,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经营噪音、污染严重行业;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抵押给他人使用,若进行转租、分租需取得招租人同意,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4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竞标人可对以上招租内容分别或整体竞价。
3、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的单位或个人,持有效的单位证明或有效的身份证明于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9日止,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报名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200.00元/套。
4、竞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竞标人于竞标5天前以现金形式提交代理公司。
5、竞标时间及地点:
5.1竞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15:00时。
5.2竞标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6、成交人的确定:
6.1按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6.2成交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铺面3000.00元、原楚雄州商务局办公楼3000.00元、原楚雄州商务局办公楼4000.00元、住房两套2000.00元/套后,方能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
7、本次招租最低限价:铺面130元/月/㎡,办公楼10元/月/㎡;住房400元/月/套。租赁期限三年,铺面和办公楼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租金。竞标人的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8、承租人在递交竞标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竞标保证金的须参加竞价、不参与竞价或成交后不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招租人的招投标活动。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承包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媒体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租人: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288571280
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联系人:王师
联系电话:13987082984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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