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集团关于楚雄卷烟厂2015年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土建部分项目于2016年7月5日09:00时进行开标,云南苴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8日进行中标公示,发中标通知书之前,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物业管理科在自查中发现云南苴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经理:刘树军与之前中标的“楚雄卷烟厂老厂区烟用仓库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云南苴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个人社保缴费明细证明;”中“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违反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九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因此取消云南苴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云南永仁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中标结果情况说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7月15日17:00前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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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878-3253600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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