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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建文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2025-01-13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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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筹建文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H-530100-2025-0005-01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筹建文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WH-530100-2025-0005-0101

    2.3资金来源:招标单位计划投资

    2.4预算金额:305万元

    2.5招标范围:为筹建文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配套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验资服务。包括:按照监管部门相关制度办法要求,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文山农信8家行社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确认净资产,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山监管分局验收通过后出具单家行社和8家行社合并的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净资产确认书;对拟组建的文山农村商业银行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根据筹建工作需要,就8家行社净资产分配及合并等事项提出建议方案或出具财务意见书。筹建申请阶段,如涉及发起人购买不良资产,由会计师事务所另行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6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文山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之日止。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执行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7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投标人无须提供。

    3.8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①投标人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②具备资产评估资质且必须在财政部门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参加。

    3.9.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约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为具备资产评估资质且必须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机构,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每日8:00—17:30时,将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421599491@qq.com)后,需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成功后邮件发送和邮寄。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259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华龙北路锦屏苑A区K-1商铺)。

    5.2开标时间:202525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华龙北路锦屏苑A区K-1商铺)。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开化街道普阳西路4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08766764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护国大厦9楼C、D座

    联系人:全女士

    联系电话:15769843487

    日期: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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