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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片区清河居、花栖里小区保洁招标公告

    •  2024-11-07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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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华片区清河居、花栖里小区保洁服务项目已经昆明市土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昆明市土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17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审议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土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五华片区清河居、花栖里小区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五华片区清河居、花栖里小区位于昆明五华区科港路16号、科港路82号,其中清河居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14670.18㎡, 共有7栋楼宇;花栖里小区总建筑面积133632.29㎡,共有8栋楼宇,两个地块共计:1750户,建筑面积共计:248302.47㎡。共有机动车位1313个。

    2.2招标范围:

    (一)为确保五华片区清河居、花栖里小区保洁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需招选一家保洁服务单位为五华片区清河居、花栖里小区提供保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完成清河居、花栖里两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楼道、电梯间、办公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及设备房、地下车库等相关环境区域的卫生保洁清洁服务,并将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公共区域清洁‌:包括小区内的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广场、停车场等区域的清扫工作。保洁人员需要定期清扫地面垃圾、落叶、尘土等杂物,保持地面干净整洁。同时,还需对公共区域的垃圾桶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毒,防止垃圾滋生细菌。需要定期清扫楼道地面、墙面、扶手等部位的灰尘和污渍,保持楼道干净整洁。

    (2)维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使其业主、客户能有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经营和生活环境。

    (3)依据双方确定的岗位职责、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范围,执行和落实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质量标准,承担相应的保洁服务责任,并配合招标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等。

    (4)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事务。

    (5)招标人保留对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二)人员要求: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清河居、花栖里小区保洁共设置岗位3个,拟配置保洁人员18人,其它要求及具体情况详见《清河居、花栖里小区保洁人员岗位要求及人员配置表》,招标人有权按项目实际情况对保洁人员岗位及人数进行调整,具体以现场实际确认岗位及人数为准

    2.3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项目实施地点:五华片区清河居、花栖里小区。

    2.5服务期限:两年。

    2.6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确保各服务区域内的坏境卫生清洁、有序;

    (2)保洁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招标控制价(拦标价):

    1)保洁主管(清河居、花栖里小区)费用3500.00/月/人(含税);(2)保洁人员(清河居)费用2980.00/月/人(含税);(3)保洁人员(花栖里)费用2980.00/月/人(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拦标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3.2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的保洁服务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评价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4企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记录。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7日至2024111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2143911648@qq.com。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在以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12814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公告及公示,(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土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77号润城第二大道7栋5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71-631636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314391642

    本项目招标邀请昆明土投公司纪检监察室、招标合同部、昆明土资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招标程序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871-63187966-8101;

    招标合同部监督电话:0871-63187966-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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