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度假区海埂片区蓝藻水华打捞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WH-530100-2024-0374-0101
项目名称:度假区海埂片区蓝藻水华打捞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00元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为加强滇池近岸带蓝藻水华防控处置工作,按照市级工作要求,需科学合理构建滇池蓝藻打捞处理设施体系,开展蓝藻打捞处置工作,有效处置滇池重点水域蓝藻水华。服务单位需负责提供海埂片区蓝藻水华打捞处置服务,包括处置能力不小于2万方/天的蓝藻打捞处置设备,配备技术人员进行日常运行管理。按照要求开展藻水打捞(湖面蓝藻拦截、导流、围捕、收集等),藻水处理(藻水调节、分配、分离,藻渣压滤及藻泥计量、检测、运输、处置处理),每年处置藻泥量不少于300吨。
注: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的相关要求,并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3)不允许分包、转包。
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管水务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18788428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8842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