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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呈贡洛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9-25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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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呈贡洛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0100-2024-0336-0101

    项目名称:呈贡洛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建设任务是通过提升洛龙河行洪能力和提防等级、利用洛龙片区现状城市低洼地形开展雨水就地滞蓄增加城市雨洪滞蓄空间,达到提升洛龙片区整体排水防涝水平的目的。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洛龙片区水体排涝滞蓄能力提升工程:中央公园及春城公园旱塘实现贯通并引入周边客地雨水,使洛龙片区雨水滞蓄空间增加7.61万立方米。新建DN1200顶管110米、DN500顶管55米、塘底清淤9570立方米、水体生态植被建设23780平方米,新建跌水坝8座,新建雨水泵站1座,雨水泵站容量提升1座,DN150提水管1650米,DN350循环管2200米、DN300雨水管658米、DN400雨水管199米、DN500雨水管344米、阀门井3套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二)洛龙河(景明北路至春融东路段)行洪能力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洛龙河(景明北路至春融东路段)防洪能力提升至20年一遇,堤防等级提升至4级。河道整治建设长度1196.46米,建设M7.5浆砌石提防护脚9548立方米,新建塑木亲水平台720平方米,边坡治理32905.4平方米,新建透水铺装地面3495.4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三)朝云街与春融西路交叉口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朝云街与春融西路交叉口通过提升路面雨水收集能力和恢复排水管网过水能力,消除该点位淹积水隐患。新建排水沟600米,管道清淤750立方米,安装雨量计及液位计1套等。

    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洛龙片区,项目范围北至石龙路和碧潭街,南至联大街和三铝公路,西至昆磨高速,东至梁王路,面积为14.32平方公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要求:完成呈贡洛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所需的全部内容。

    呈贡洛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包含①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②按照国家关于水土保持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成果并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质量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拦标价:8.45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2021年后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成立或2023年前成立但无经营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或取得培训合格证(证书),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

    3)拟派的项目组人员:服务配置其他人员不得少于3人,应涵盖市政、水土保持等各主要专业,均须具备相应专业职称资格证;以上人员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6)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262024年1008,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11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20241011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7栋

    联系人:米老师

    电话:13678724562

    2.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舒瑞 江陈 于天霞 李青 刘蓉燕 文思琦 冯云瑞

    联系电话:18788428186、0871-63105612

    8.3行政监督部门:呈贡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1-6748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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