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练支行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临沧办事处以云农信联临办便〔2024〕4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云南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云南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练支行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永德县亚练乡亚练街道亚练支行。
2.3 项目概况:拟建筑总面积293.97㎡,初步规划为二层,其中一层(地下一层)为:食堂、活动室(功能包含会议室、党建活动室)及员工宿舍1套,建筑面积136.27㎡;二层(地上一层)为员工宿舍3套、公用卫生间1个,建筑面积157.70㎡,最终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2.4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115.4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10.47万元,勘察、设计费约5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工程勘察方面:包括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等,即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岩土工程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初勘报告、土石比估算、详勘报告、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勘察成果文件须满足标准规范,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具体以委托人委托内容为准。
(2)工程设计方面: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有关的报批、审批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程验收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3)工程施工方面:完成经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及工程资料归档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4)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
2.6 工期要求:计划建设总工期为210日历天。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限内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勘察周期:10日历天,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计。
(2)设计周期:30日历天,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计。
(3)施工工期:170日历天,自监理的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计(含施工准备期及冬雨季、节假日)。
2.7 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并通过审查,并满足设计及施工的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施工要求及图纸审查要求,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备案。
(4)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9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及勘察资质:
3.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4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财务要求: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财务能力,提供近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函。
3.5.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5.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5.4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函。
3.5.5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5.6管理团队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款“勘察、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除外)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联合体所有成员:(1)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在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2网络获取:请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52494834@qq.com,进行登记: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联系人电话、邮箱。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883-5213605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刘云蜀1918830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