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呈祥街(玫瑰路至兴呈路)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内容
2.1项目名称: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呈祥街(玫瑰路至兴呈路)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CDCT-ZB2024-041
2.3项目概况:呈祥街为城市主干路,西起兴呈路,东至玫瑰路,道路红线宽60m,双向8 车道,设计时速50km/h,桩号范围为K1+848.70~K2+329.07,道路全长480.37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给水、中水、电力、照明、通信、景观、交通设施等及其他附属工程。
2.4磋商范围:完成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呈祥街(玫瑰路至兴呈路)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A、发承包阶段:审核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概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可研报告经济部分的验证或对比分析、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价核算、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的编制或审核、完成清单及计价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配合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和审查,协助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造价咨询工作。
B、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工程预算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量审核,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造价咨询工作。
C、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配合内部跟踪审计,并配合本工程相关部门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D、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
2.4.1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工程各类经济合同的起草或审核,参与合同的谈判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2)对投标报价进行审核分析,对于不平衡报价及时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对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应及时预警。
(3)对工程造价各类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工程所在地项目所用各类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的调研、询价及审核。
(5)建设阶段的过程跟踪管理及其他咨询服务应根据工程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影响造价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控制管理,出具造价管理咨询意见书及控制管理过程文件,该成果文件作为所管控项目合同结算造价金额的计算依据。
(6)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材料设备采购及需用量计划。
(7)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及月付款申请书。
(8)参与委托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对图纸会审确定的变更事项进行造价确定和对比分析;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的审核,并提出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审核意见。
(9)参与制定项目管理或造价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协助委托人建立工程投资控制体系。
(10)参与其他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活动及会议。
(11)编制工程造价管理月报,并提供工程造价管理相关信息,根据委托人要求定期向业主汇报。
(12)深入施工现场,积极收集造价管理第一手资料,并汇总归集形成报告提交给委托人。
(13)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时,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及相关服务。
(14)对设计变更进行造价对比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变更造价进行确认,对变更材料、设备价格进行确认报批。
(15)对所负责的各单项工程造价管理项目负责提供竣工验收实物量明细,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
(16)负责对项目工程造价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17)按委托人要求填写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建立、完善工程造价指标数据库。
(18)严格执行业主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业主完成各项工作。
(19)后评价服务,对项目整个投资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主要包括:经济分析报告、风险分析报告、造价指标分析报告等。
注: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费用的要求。
2.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建设部、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建设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合同起至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竣工验收并结算审计批准后所有项目结算付款完毕终结,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安费约8767.17万元,此金额为估算金额,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估算造价咨询服务费约65.36万元,此金额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2.10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应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3.3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若未载明有效期,须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②(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予认可)总投资(或建安费)不低于6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45万元的市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其他成果资料等,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服务时间、服务内容、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或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等指标,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判定。
3.4项目组成员: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安装专业)至少1人,其余人员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项目实施期间驻现场人员至少1人,提供社保缴费纳证明。
3.5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予认可)总投资(或建安费)不低于6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45万元的市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或其他成果资料等,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服务时间、服务内容、项目总投资或合同金额等指标,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判定。
3.6信誉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2021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由供应商结合上述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项目成交后,经招标人查询若成交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7承诺及其他要求:(1)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2)与其他供应商无关联性承诺书;(3)供应商承诺书。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持: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报名人)身份证。
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报名。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14时30分,请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递交至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8楼综合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5.2供应商在磋商会议开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昆明置信广场B座4层 |
地址: |
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
邮编: |
650000 |
邮编: |
650000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史工 |
电话: |
0871-67478978 |
电话: |
1332054414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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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871-6316628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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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49825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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