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2024年扬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发改投资备案[2024]272 号(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平县民润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
2.1项目编号:WH-530400-2024-0062-0101
2.2项目名称:新平县 2024 年扬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2.3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是20346.74平方米(1幢层数七层8323.71平方米,建筑高度24.35m;2 幢层数九层 1696.79平方米,建筑高度26.90m;3幢层数九层3263.33平方米,建筑高度 26.80m;4幢层数九层 3263.33平方米,建筑高度26.80m;5幢层数九层1629.49平方米,建筑高度26.80m;6幢层数九层2095.09平方米,建筑高度26.80m;室外箱变75.00平方米),新建保障性住房397套,机动车停车位14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14个,以及景观、大门、挡墙、围墙、内部道路等室外设施工程。
2.5 建设期限:总工期 365 日历天
2.6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
2.7项目投资估算为:(1)本项目初设概算投资8512.93万元,合同估算价 6909.22 万元 (建安工程费及设备器具购置费6812.17万元)。
2.8 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3)工程结算审核及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及其他后续服务;(4)其他与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服务范围的权利。
2.9服务周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并提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止(如工程实施过程中政府审计机构需要复审,则至复审工作完成之日止)。
2.10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及国家、地方相关的现行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能力和人员。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2)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要求: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提供劳动合同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4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建设规模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建设规模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操作如下: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4幢3号3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除外)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1874169649@qq.com。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在以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缴纳方式为:对公账户转账或现金。
文件费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北市区支行2517026509000089375
6.1递交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3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4幢3号3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6.4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4幢3号3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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