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玉溪市新平县曼干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玉溪市新平县康之康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玉溪市新平县长虫山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已列入相关规划,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玉溪市新平县曼干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玉溪市新平县康之康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玉溪市新平县长虫山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WH-530400-2024-0048-0101
2.2项目名称:玉溪市新平县曼干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玉溪市新平县康之康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玉溪市新平县长虫山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2.3项目概况:
(1)玉溪市新平县曼干中型灌区:曼干灌区地处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位于李仙江水系谷麻江支流,灌区范围涉及新平县平掌乡平掌社区、梭山村、联合村、仓房村、库独木村、丫口村、瓦寺村、曼干村、富库村、柏枝村10个行政村。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64万亩,受益人口10500 人,本次灌区主要分为北片区0.83万亩,南片区0.90万亩,花桥河主管沿岸片区0.55万亩,瓦寺河片区0.19万亩,羊山箐片区0.16万亩。
(2)玉溪市新平县康之康河中型灌区:康之康河灌区地处云南省玉溪市新平乡县平甸乡,位于红河水系小河底河支流,灌区范围涉及平甸乡费贾、桃孔、白鹤、者甸4个村委会。新平县康之康河灌区工程灌区总面积为1.68万亩,其中费贾灌片0.46万亩,桃孔灌片0.35万亩,白鹤灌片0.59万亩,者甸灌片0.28万亩。
(3)玉溪市新平县长虫山中型灌区:新平县长虫山灌区主要地处新平县者竜乡、水塘镇,位于红河流域元江水系大春河支流,灌溉范围涉及水塘镇现刀村,者竜乡腰村、者竜、峨毛、向阳、竹箐村5个村委会,共6个村农田灌溉用水,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19万亩,本次灌区主要分为竹箐河灌片0.485万亩、洞岗河灌片0.705万亩。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
(1)编制报告书:60万元,玉溪市新平县曼干中型灌区、玉溪市新平县康之康河中型灌区、玉溪市新平县长虫山中型灌区各20万元;
(2)编制报告表:15万元,玉溪市新平县曼干中型灌区、玉溪市新平县康之康河中型灌区、玉溪市新平县长虫山中型灌区各5万元。
2.6招标范围:
本次服务内容为玉溪市新平县曼干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玉溪市新平县康之康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玉溪市新平县长虫山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需根据项目分别提交成果,具体内容如下:
(1)完成玉溪市新平县曼干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调研、编制、评审、报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
(2)完成玉溪市新平县康之康河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调研、编制、评审、报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
(3)完成玉溪市新平县长虫山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调研、编制、评审、报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
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及编制要求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7项目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2.8质量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编制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环评报告书通过评审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并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元/份。
现场确认需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料供审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到场无需提供);
3)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24年08月01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3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8楼B座。
6.4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8楼B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新平县桂山路95号
联 系 人:吴政辉
电 话:18608775859
8.2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于天霞、周冉冉、刘蓉燕、江陈、舒瑞、李青
电话:15808846793、0871-6310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