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招投标管理办法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麒麟区联社不良资产律师风险代理清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麒麟区联社不良资产律师风险代理清收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WH-530100-2024-0164-0101
2.2招标内容:麒麟区联社通过“一案一聘”(可单户或多户)的方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对不良资产进行代理清收,清收方式包括诉讼清收及非诉清收。
2.3 服务期限:三年,根据服务质量及风险代理效果一年一签代理服务合同。
2.4 服务地点:曲靖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必须具有金融机构风险代理经历,执业律师具有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特别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年检合格,且注册在本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方向为金融、经济等民事领域,法律理论及实践扎实,2020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金融机构诉讼代理或风险代理,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判决书复印件,且业绩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今(注:证明材料须有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项目负责人及签字盖章页等)】。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3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备档)。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20日14:30-15:0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15: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 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271-3号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