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镇康县联社2024年清分机采购已由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批准采购,受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镇康县联社2024年清分机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镇康县联社2024年清分机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WH-530100-2024-0116-0101
2.2采购内容:采购清分机3台,3+1口清分机,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时间:2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质量要求:本次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满足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级别能力技术规范》要求及在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过检名录》中,并通过项目验收。
2.6质保期:免费保修期为3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配件、免费软件版升级、补丁程序及技术支持等保修责任,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负责免费更换为合格产品。
2.7资金来源:自筹。
2.8采购预算:¥12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元整)。报价采用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物资采购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相关税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需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能独立完成询价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于2024年1月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第三方。
四、询价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持以下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彩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盖章彩印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400.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支持网络远程报名,请联系代理公司将报名资料发送至305566014@qq.com邮箱以便获取采购文件;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2.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询价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注意查看以上网站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镇康县南伞镇勐英路9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4787082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
联 系 人:常裕
联系方式:1370883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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