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2023年除企业所得税以外涉及税种协助清查项目已由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批准采购,受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2023年除企业所得税以外涉及税种协助清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2023年除企业所得税以外涉及税种协助清查项目
2.2采购单位: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3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最高限价:100000.00元(壹拾万元)
2.6项目编号:WH-530100-2024-0113-0101
2.7采购内容:协助采购人完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除企业所得税以外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协助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全面清理、咨询服务至本次稽查事项结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8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9服务期限:需到我社进行现场服务,服务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3.1符合下列条款要求;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于2024年1月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及时间安排
4.1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每天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持以下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备档: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彩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盖章彩印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400.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支持网络远程报名,请联系代理公司将报名资料发送至305566014@qq.com邮箱以便获取采购文件;
4.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
4.3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29日14:30—15:00时(北京时间);
4.4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
4.5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
4.6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
4.7开标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由供应商从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在转帐汇款单的附言里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写不下可以简写)。账户信息及转账方式如下:
户 名: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账 户:2502011019245031465
缴纳时间:递交文件时间截止前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注意查看以上网站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镇康县南伞镇勐英路9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4787082660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
联 系 人:常裕 电 话:1370883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