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富民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0100-2024-0059-0102/KMZC2024-G3-00398-WHZB-0011
项目名称:富民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840000.00元。
最高限价:4840000.00元。
采购需求:在487个自然村全覆盖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需实施的自然村共计464个(永定街道、大营街道23个自然村在县城保洁范围内),计划3年内完成。第一阶段,实施61个行政村、254个自然村;第二阶段实施范围,按照全覆盖方式实施12个行政村、210个自然村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本次招标为第一阶段,实施61个行政村、25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范围覆盖人口7.7495万人。具体内容为:1.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由中标单位具体组织实施。(1)每天安排垃圾压缩车和勾臂车定时定点到覆盖范围内的自然村转运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转运清理,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必须做到日产日清。(2)垃圾运输车运垃圾时,密闭设备必须齐全,防止垃圾抛洒;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和原有垃圾收集房(池)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污水、无蝇蛆蚊虫鼠害。(3)垃圾收集容器的配置、维养、更换(垃圾桶及三轮电动收集车),垃圾清运采取密闭运输,禁止敞开式运输。垃圾压缩车加装污水收集装置,防止沿途撒漏。(4)密闭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置。2.由中标单位自行新购置环卫作业车辆17辆。新购置7方勾臂式垃圾车(燃油)14辆,18方可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车辆)3辆,回购原大营街道使用的2辆(5吨压缩车)环卫作业车辆,回购原款庄镇使用的1辆(8吨压缩车)环卫作业车辆。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其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为10 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负责本方案规定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作业的组织实施,按照《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昆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省、市、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标准要求,确保作业质量达标和安全生产,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企业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分。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相关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注:联合体任意一方持有就行)
4.其他要求:
4.1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均应提供):
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行政机关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3不允许分包、转包。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由的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00至2024年04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
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网上递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电汇、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不限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投标文件解密时长:60分钟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采购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民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920室(富民县城市管理局环卫站)
联系方式:毕学强 13708472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18887755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蓉燕
电 话:18887755568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者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行业监督部门:富民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71-68811353
综合监督部门: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监督电话:0871-68855539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4000034588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