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云交规划〔2023〕57号)、《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景洪市农场道路居民组硬化项目曼戈播-曼咪戈牛(勐汤河第四生产队)公路施工图及预算的批复》(景交审批〔2024〕35号)文件要求;现发布该项目建设信息,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1、项目名称:2024年景洪市农场道路居民组硬化项目曼戈播-曼咪戈牛(勐汤河第四生产队)。
2、项目内容:路线地处景洪市景洪农场。路线起点位于和广岔路口,终点位于勐汤河第四生产队,项目全长:3.000km。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项目总投资约为:282.0407万元。
3、建设地点:路线起点位于和广岔路口,终点位于勐汤河第四生产队。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5、采购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计算范围为准);
6、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年。
二、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景洪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jhs.gov.cn/)发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做为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情况;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5、近3年(2021年至今)内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待建)项目;需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7、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需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8、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下列网站未被列入异常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9.根据《关于转发〈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45家企业涉嫌非法取得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景交发〔2023〕8号)文的规定,涉嫌非法取得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的245家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条款作为磋商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9款补充: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企业非法取得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分类处置有关情况的通知》(云交建设便〔2023〕224号)文的规定,对已完成处置的153家企业不在磋商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9款245家企业范围内;
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12.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四、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79号厚基大厦八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至上述地点现场申请报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3、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磋商开始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采购人: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陈寅秋
电 话:0691-2143756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苟燕
电 话:1808810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