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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一级保护区水生植被恢复与湖滨带修复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1-03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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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的委托,对《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一级保护区水生植被恢复与湖滨带修复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由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具体实施,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资金来源: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2.3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1197.79亩,整理绿化用地63.19万平方米,种植乔木 16243株,种植灌木球 39 株种植小乔木59155株,种植地被 20279平方米,种植水生植物29842平方米,回填种植土18.96万立方米,新建绿化喷灌系统63.19万平方米,完善已建绿化喷灌系统13.68万平方米。

    2.4建设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795.47万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

    3.1第一标段主要内容:

    3.1.1标段名称: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一级保护区水生植被恢复与湖滨带修复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3.1.2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及工程范围内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上述工程可能发生的变更和因施工上述工程所必须完成的其他监理服务工作。

    3.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计划建设总工期为2024年01月至20201月)。

    3.1.4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监理规范》规定的职责,公平、公证、严谨、全面完成监理大纲的承诺,在项目保修期内配合业主督促施工企业的保修回访工作。对项目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承担相应责任。

    3.1.5其他内容: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成交之后的工作内容作出任何调整(包括增加、减少或取消投标人的任何工作内容),若因成交人配合服务存在问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成交人应付未付等任何款项,成交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投标人工作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3.1.6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1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6.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1.6.1(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6.1(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签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专业)或中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专业),且具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不予认可);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

    注:所有拟派人员需登记(注册)在本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23年10月至今)。

    3.1.6.1(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0-2022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6.1(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含)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含)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并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本项目服务期内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3.1.6.1(6)投标人信誉要求: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2)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见。

    3.1.6.1(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2第二标段主要内容:

    3.2.1标段名称: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一级保护区水生植被恢复与湖滨带修复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2.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或审核;(2)施工阶段:完成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造价跟踪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中造价条款的复核、修订,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工程签证等资料的审核及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如有)资料的收集及处理等;(3)工程结算阶段:按照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及相关管理要求,完成项目各合同段的工程结算工作,出具结算审查报告。主要包括最终结算工程量的计算复核、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出具结算报告等相关成果资料;(4)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5)符合招标人关于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如需分阶段实施,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工作,以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 招标人不承诺项目均能实施,所带来的风险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如下: ①项目因政策性调整、取消; ②其他非招标人原因。

    3.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完成并提交相关报告止(计划建设总工期为2024年01月至20201月)。

    3.2.4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现行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

    3.2.5其他内容: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成交之后的工作内容作出任何调整(包括增加、减少或取消投标人的任何工作内容),若因成交人配合服务存在问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成交人应付未付等任何款项,成交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投标人工作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3.2.6投标人资格要求

    3.2.6(1)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单位,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2.6(2)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其他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常驻现场人员不少于1人。注:以上所有人员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023年10月至今)。

    3.2.6(3)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类似项目业绩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类似业绩

    注:类似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含)的水利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2.6(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0-2022年)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2.6(5)信誉要求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2)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见。

    3.2.6(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72幢8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注:工本费400元/标段,售后不退),操作如下:

    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72幢8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本费可现金支付也可转账

    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北市区支行2517026509000089375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24年01月15日14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3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72幢8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6.4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72幢8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

    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湖滨路203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877-3012049

    8.2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王工、于工

    联系电话:18887762227、1580884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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