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经营期限:两年,经营开始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
2.4维保维修:合作单位负责合作期内设备维保维修工作,维保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5利润分配:共享充电宝分成比例按实际收入分成比例结算。具体结算方式及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分成比例进行报价,其中景区占比不得低于60%,中标方占比不得高于40%。
2.6设备放置地点:放生亭、剧场、餐厅一楼、餐厅二楼、游客服务中心、商铺及其他区域等,具体放置区域待签订合同前与景区协商确定。
2.7账户管理要求:景区内所经营的共享充电宝需满足实时分账,账户后台采取双方共同实时监管。
2.8其他要求:提供两台高清显示广告屏的机型,免费供招标人播放视频或投放广告。除2台高清显示广告屏免费提供给公园播放视频或广告外,其余普通机器商家如若更换为高清显示广告屏,播放的所有广告,必须先报公园审批后才能播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相关报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3.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3.6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近三年来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
3.7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供应商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持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79号厚基大厦八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4时30分,地址为:景洪市曼弄枫79号厚基大厦八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同上。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景洪市曼听公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景洪市曼听路35号
联 系 人:温逸飞
联系电话:13708615866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洪市曼弄枫79号厚基大厦八楼
联系人:苟燕
联系电话:18787954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