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活动用车租赁(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WH-530100-2023-0106-0102
项目名称: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活动用车租赁(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服务内容:东盟华商会会期各类活动用车租赁服务,按照嘉宾到离会行程完成接送保障服务(含接站指示牌制作),按照会务议程完成各场地之间转场车辆保障任务,重要嘉宾的临时车辆保障,包含车辆及驾驶员安排调度,涵盖加油、过路、停车、车辆消杀等环节的费用,并提供车上饮用水等。商务车载客7人、中巴载客量16人及以上,大巴载客量45人及以上。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9日召开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东盟华商会,会议期间提供活动用车租赁服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10%的扣除;(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或《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磋商当天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时间:2023年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采购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名 称: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94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13678713038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15911506165
项目联系人: 李 青
电 话:1591150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