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曲靖市公安局购买无人机航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WH-530300-2023-0059-0101
2.项目内容:对曲靖市管辖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宣威市10个县市区实施无人机航测,航测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对无人机航测数据解译分析,监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情况。
3.服务期限: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航测任务,5月31日前提交成果资料。
4.预算金额:¥285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整)。
5.服务地点:曲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禁毒办的要求及标准,达到采购人的服务目的和要求;
7.验收标准:符合《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国内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航测非法种植罂粟工作规程》的要求。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条件;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8.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4月27日9:30~10:00时。
9.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27日10:00时,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曲靖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 系 人:樊利华
电 话:0874-3218199
上一篇:云南永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急(灾备)一体机PC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下一篇:曲靖市2022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及2023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的基础性技术性工作服务项目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