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某部租赁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云南蒙自某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云南蒙自某部租赁车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WH-532500-2023-0004-0101
2.3招标预算:本项目招标金额约43万元。
2.4招标内容:车辆两台,采购清单如下:
a.七座商务车一辆(车辆为30万以上合资车、排量2.0T);
b.七座越野车一辆(车辆为30万以上合资车、排量2.0T);
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4租赁期限:暂定2年
2.5交车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大台子村。
2.6交车时间:2023年3月31日以前交车。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付款方式:车辆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出租方提供相应的发票后支付。
2.10车况要求及其他:60000公里以下无事故车(严禁翻新车),签订合同时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必须是租赁企业(以行驶证载明为准),不得为其他的单位和个人。租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在租赁期间由招标人保管,以避免车辆因抵押、贷款等情况可能引发的纠纷。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②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于2022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蒙自市经开区管委会二楼中小企业服平台)。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5未按本条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1.1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交纸质档+电子档)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4日14:00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灏升家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5.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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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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