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该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彩钢瓦搭建及屋面防水修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内容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彩钢瓦搭建及屋面防水修缮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2023-JJDCCJ-G1001
2.2招标内容:完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彩钢瓦搭建及屋面防水修缮项目所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的内容为准。
2.3招标控制价:¥547301.27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柒仟叁佰零壹元贰角柒分)。
2.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8工程质量保修期:自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近三年(2019-至今)须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
4.3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以下一种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①国家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至今须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0年或2021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4.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7企业信誉
(1)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自行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军队采购网”网站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8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成交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4.9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招标人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当以查
询函的方式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成交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 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进行投标。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5.1现场获取:投标人可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北京时间)从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每份为2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除外);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02月20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联系人:缪工
电话:15328191984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于工
电话:15808846793
电子邮件:2538528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