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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城乡土地运营有限公司测绘机构入围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08-25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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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入权籍系统,取得《权籍调查表》;出具《不动产测绘报告》并通过昆明市不动产登记局审核;

    6)配合完成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的实地踏勘及验收工作;

    7)完成项目不动产权证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

    8)采购人所需的其他与项目测绘有关的技术和服务。

    9)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服务范围的权利,竞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服务期2年内,单次委托项目的服务范围及内容、工作完成期限等有关事项双方根据单次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签订《单次测绘技术服务项目委托书》的方式进行约定

    2.3单项委托事项完成时限:5个自然日提供测绘数据,8个自然日出具正式报告。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即合同有效期)为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具体委托项目实施时间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5投资预算:2年内两家累计结算不超过50万元(本项目合同最高限价,指两家入围测绘机构合计结算金额)

    2.6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竞标人所出成果符合城乡环境建设部《城市测量规范》、国家质检总局《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地方现行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并严格按其规定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合同价格、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格(即测绘服务费)

    无论因何种原因,本项目合同总结算额不超过50万元(即本项目合同最高限价:指两家入围机构合计结算金额,并非是向单个入围机构的结算金额)。合同最高限价范围内按照成交单价据实结算(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超出合同最高限价的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结算,成交人不得据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费用支付及补偿(赔偿)的要求。所结算测绘服务费(无论是总价或是单价)均已包括成交人完成采购人实际委托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登记办理、工本费、资料准备、收集、整理、人工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相关费用。

    2)结算方式

    单次项目单次据实结算。

    全费用包干单价(不动产测绘工作费用、常规情况(资料齐备情况)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办证费用)为固定不变价,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发生任何增减,最终按照按照成交人实际完成且经采购人认可的单次委托项目的实际工作量为准计算。

    特殊情况(资料不齐、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办证费用按照双方商定价格据实进行结算。

    3)支付方式:按照“先服务、后付费”的原则,单次委托项目的服务费于该单次项目合格完成且结算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款前应出具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2.9报价方式及要求:

    1)以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形式报价,面积测绘工作所确定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按最终入围中选单价*实测总建筑面积结算;

    2)竞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企业实力以及市场价格,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明示或暗示的风险,合理列报具有竞争力的报价;

    3)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4)竞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应综合考虑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测绘技术服务类费用单价均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测绘工作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告。所需人工、材料、机械、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保险,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配合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协调费及知识产权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在合同实施期间,所报单价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6)竞标人报价不允许超出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7)本项招标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择优选出得分排名前2的申请人为入围中选机构,申请人须承诺:如中选入围,将自愿以本项目所有入围单位各单项中标单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各入围单位的统一中标价(即合同执行价),且该合同执行价不因可能发生的入围单位的退出而发生调整;如有新单位补充入围的,新入围单位也执行该合同执行价。

    2.10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或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合同最高限价50万元的10%的履约保证金,由入围的两家机构进行均摊。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50,000.00元(伍万元整),其中每家机构应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

    3)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

    4)履约保证金的扣除:若成交人有违约行为或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和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数额的,成交人还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应当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应当在采购人通知后的7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以确保该数额符合本条第2款的约定。否则,逾期超过15天,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若成交人单方面擅自变更、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或因成交人违约导致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则成交人除了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外,采购人并有权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期满后,成交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不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根据扣除情况不计息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成交人。

    3.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事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产权明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完成项目的能力。

    3.2竞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核发的测绘资质等级丁级以上(含丁级)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相关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2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来,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并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招投标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中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6履约情况:无因竞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需现场报名的请于202208 25 日至2022083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因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可接受各谈判申请人远程报名,采用远程报名的单位按4.1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盖章扫描后传至1225484207@qq.com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报名信息以及缴费事宜并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扫描后的相关原件保存好并在开标当天补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补交资料的同时按远程报名时间现场填写报名情况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4.3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需现场报名的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多项目同时报名造成人员聚集。

    4.4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

    5竞谈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谈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209 01 0930分,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谈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时间过长,竞谈申请人只允许派一人参加竞谈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公告及公示,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昆明城乡土地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二大道7栋

    联系人:杨师

    电话:13608869454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84822247

    8.招标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设监督小组,邀请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及招标合同部对开、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监督、指导电话:

    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3167175

    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0871-6318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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