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招投标管理办法 》、《曲靖市农村信用社招投标实施细则》、《曲靖市马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马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曲靖市马龙区联社机关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曲靖市马龙区联社机关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H-530300-2022-0121-0101
2.2招标内容:给马龙区联社机关职工食堂配送米面粮油、干货调料、蔬菜、鱼类、肉禽类、酸奶、水果等产品。根据马龙区联社的需求,最终选定两家食堂物资供应商。马龙区联社根据两家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品质、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比对,有权择优选取服务好、质量优、价格低的供应商进行供应。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服务地点:曲靖市马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5质量要求: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应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1年0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06月29日起至2022年07月0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9日14:30~1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07月19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曲靖市马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泉北路86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4-8880585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