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2022年节水三同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WH-530100-2022-0126-0101
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2022年节水三同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年度预算金额:15万元;2022年节水三同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年度预算金额:10万元。资金总预算金额:25万元。
项目概况:
1.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根据《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2022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昆海绵办[2022]2号)要求,度假区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开工面积不低于1.47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的汇水分区面积不低于辖区建成区面积的32%。以汇水分区为单元,在对辖区内各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从水生态保护、水安全保障、水资源涵养、水环境改善等方面对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评估,编制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并通过市海绵办及其专家组评估复核验收。
2.2022年节水三同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2.1完成2022年度假区节水三同时中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海绵城市雨水综合利用工程专项设计方案、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工程专项设计方案、节水设施验收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度假区滇管水务局需求向度假区滇管水务局提交书面咨询意见。
2.2对度假区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在建设中及建成后的监管,委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度假区滇管水务局开展每月一次施工过程中海绵设施按技术标准实施的检查、督查工作并每月出具一份度假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督查报告。
2.3委派海绵城市专家及技术人员配合度假区滇管水务局完成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1次技术宣贯会,加强对国家、省、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的宣传,并选择辖区内海绵城市技术标准落实较好、海绵设施建设规范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等项目作为示范项目,协助海绵办组织开展的实地观摩学习交流活动。
2.4协助海绵办完成每季度的新增海绵型项目初期径流污染物削减量核算工作。
采购需求: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2022年节水三同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供应商须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成果通过市海绵办及其专家组评估验收要求为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成果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3)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2年0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管水务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15969592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江工
电 话:1596959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