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WH-530300-2022-0032-0101
2.项目名称: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2022-2024年职工食堂餐费单价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00元/餐
5.采购需求:为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中心城区职工500余人提供一日二餐服务,保证各部门职工工作时间正常用餐;根据中心城区每月辅警在册人数核定最低用餐人数,早餐按25%的比例核定,晚餐按10%的比例核定。
6.服务期限:2022-2024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履约评议不合格的,不得续签合同。
7.服务地点: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警大队职工食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登陆相关网站查询,供应商也可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由采购人再次查询结果为准);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提交近1年(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在上述年份要求范围内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的新企业,从其登记注册或变更后的会计年度开始计算;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中小企业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给予中小企业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3)关于本地产品的规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相同都为最低价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
(4)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5)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和热食类食品。
1.请供应商于我公司工作时间2022年03月02日至2022年03月08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内,携带:
①加盖公章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证书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指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出示,应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获取采购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2年03月14日14时30分~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时间:2022年03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6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紫云路
联系人:张锋
联系电话:0874-3512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金梅
电 话:13649664671
202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