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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州公安局禁毒支队设备采购(二次)

    •  2021-09-08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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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楚雄州公安局禁毒支队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2300-2021-0037-0201

    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安局禁毒支队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2710.00元

    最高限价:30271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1

     微单相机

    2

    11000.00

    2

    微单相机配件

    闪光灯470EX-AI

    2

    2580.00

    A-1005三脚架

    2

    450.00

    手持云台

    2

    3000.00

    3

    电子秤

    5

    200.00

    4

    锥桶

    200

    60.00

    5

    抓捕手套(定制款)

    10

    3890.00

    6

    防爆检修工作灯

    5

    1280.00

    7

    战术警用强光手电

    30

    395.00

    8

    4G执法记录仪

    15

    3500.00

    9

    采集工作站(ZCS-TMXH1)(20口))

    1

    26000.00

    10

    可穿戴智能人脸、车辆采集设备

    8

    1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记录或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2020年的单位年度财务报表,


    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保险缴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不提供;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2.6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98 日至2021914日每天8点30分18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800.00元/套。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彩印件加盖公章);②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彩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928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媒体上公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

    联系电话:13987868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联系方式:0878-6010386(13987082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13508781404

    日期: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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